手持矿泉水盗窃摩托车,得手后将水瓶扔在附近,警方根据留在水瓶上的唾液验出DNA,进而锁定犯罪嫌疑人。近日,新绛县公安局破获系列摩托车、电动车盗窃案,犯罪嫌疑人王某、李某被刑拘。
今年7月底,有群众向新绛县警方报案称,自己停放在新绛汾河中学的摩托车被盗。接警后,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,发现犯罪嫌疑人进校门时手持矿泉水瓶,盗窃后顺手将水瓶扔到了附近。民警找到水瓶并提取了留在上面的唾液,经过DNA比对,锁定了有犯罪前科的王某。
8月25日,民警在闻喜县将王某抓获。经审查得知,7月22日,王某流窜至新绛县汾河中学,在校园西边发现一辆黑色摩托车上插着钥匙,便骑上摩托车出了校门,随后将摩托车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同为狱友的李某。经讯问,王某在4个月的时间内先后盗窃电动车7辆,并在工地上盗窃管夹子2把。(记者 王荔)